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病因不明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由针对细胞核不同成份产生的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对自身组织和细胞产生损害。育龄期妇女患病率约为1/500。其10年和20年存活率分别为75%和50%,多数死于感染、狼疮爆发、终末器官衰竭和心血管疾病等。 狼疮对妊娠的影响 许多因素决定了狼疮对妊娠结局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妊娠开始时的疾病状态、年龄和产次、合并其它内科和产科疾病以及抗磷脂抗体阳性等。狼疮患者在妊娠期有1/3疾病改善,1/3疾病稳定,1/3疾病恶化。据报道,狼疮患者妊娠期因严重并发症导致死亡在一生中的机率为1/20(见表55-1)。通常这些情况主要由于肾功能衰竭、心肌炎或浆膜炎,但子痫前期和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相关的并发症也令人担忧。 通常,以下情况妊娠结局是良好的: 1. 狼疮活动稳定至少6个月; 2. 没有蛋白尿和肾功能衰竭等活动性肾脏累及的表现; 3. 合并的子痫前期无加重; 4. 无抗磷脂抗体活性增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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